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自贸研究院”)是湖南省商务厅(省自贸办)与湖南大学合作共建的专业型研究机构和省级智库。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制度型开放,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深入谋划改革创新思路,自贸研究院结合湖南自贸试验区发展实际需要,提出2024年制度创新研究项目,面向社会发布。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录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项目说明 |
1 |
重点项目 |
中非经贸深度合作项下的海关监管制度创新研究 |
聚焦中国与肯尼亚、尼日利亚、坦桑尼亚、南非、中非等非洲国家之间的海关领域国际合作,开展中非经贸合作制度型开放研究,提出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制度创新举措,为推进中非海关领域国际合作和制度标准协调衔接提供湖南方案,助力打造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
2 |
重点项目 |
装备制造业维修及再制造全产业链改革发展路径研究 |
深入分析我国特别是湖南装备制造业维修及再制造产业发展现状,聚集工程机械、航空航天、高端医疗装备等大型设备及其零部件回收、报废拆解、维修、再制造、流通交易等全流程全链条进行研究,并以行业龙头企业或某类重点产品为例,从成本、技术、市场、财税政策等方面进行颗粒度分析,探讨再制造发展动力不足的原因。聚焦税收征管、标准认证、管理规范等难题,借鉴国内外重点企业经验做法,打通装备制造业维修及再制造全产业链通道,研究提出鼓励类再制造产品目录清单以及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改革具体路径。 |
3 |
培育项目 |
全球碳贸易壁垒影响下湖南自贸试验区先进制造业全产业链碳足迹管理体系研究 |
分析评估全球碳贸易壁垒对湖南先进制造业企业的影响,特别是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汽车等行业,研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探讨湖南自贸试验区在促进绿色低碳转型、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方面的策略;开展碳足迹标识认证创新试点研究,制定先进制造业等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碳足迹标准,助力湖南先进制造业可持续发展。 |
4 |
培育项目 |
湖南自贸试验区数据跨境流动分级分类管理研究 |
为有效开发湖南自贸试验区工业数据宝库,为数据分级分类、使用控制、可信流通等提供制度保障,研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探索建立体系化的产业数据跨境流动分级分类机制,打造跨境数据流通规则体系,创新基于可信数据空间的数据跨境应用模式,以促进跨境数据有序流通与价值释放,抢占国际国内数据要素市场新赛道。 |
5 |
培育项目 |
水路网络货运平台综合监管创新研究 |
深入分析我省水路网络货运平台发展现状及制约因素,特别是行业监管及税收征管政策,研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着力破解部门监管难、平台企业成本高等瓶颈,促进水路网络货运平台规范健康发展,培育水路运输新质生产力。 |
6 |
培育项目 |
大型装备融资租赁出口业务创新发展研究 |
对省内外融资租赁产业发展进行比较研究,深入分析国内外大型装备融资租赁出口业务发展现状,摸底湖南大型装备融资租赁出口业务需求情况,以及业务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尤其是针对湖南融资租赁行业规模小、金融机构参与度不高、企业缺乏对接渠道以及海外信用监管、跨境金融合作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大型装备融资租赁出口业务重点发展方向以及业务创新发展思路。 |
7 |
培育项目 |
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管理制度和创新模式研究 |
深入梳理国家和其他省份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方面出台的政策制度和形成的模式路径,对省内外试点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尤其围绕企业设立、基金备案、外汇管理、退出机制等方面探索便利化举措,逐步建立完善试点制度体系,同时,加强与粤港澳对接,探索与香港等基金机构合作,创新试点模式,打造新的吸引外资渠道。 |
二、经费资助
重点项目基础经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培育项目基础经费最高不超过12万元。单个项目基础经费视项目重要性、紧迫性,项目申报评审情况以及项目承接单位、研究人员等情况再具体明确。项目基础经费在执行过程中分阶段支付。
三、发布范围和申请人条件
面向全国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和较高研究水平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智库、企业以及商协会等社会团体或专家团队、研究人员等,项目申请人须按项目目录确定的选题研究方向进行申报,不得变更项目题目。
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湖南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二)掌握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了解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熟悉自贸试验区相关情况。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组织开展和独立研究的能力以及开展相关研究的必要能力和条件,对申报项目相关领域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具有充足的研究时间,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可以参加两项项目的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5日(星期日)23:59(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研究院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书》)。
(三)填写要求:课题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填写《申请书》,承诺全部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否则失去评审资格。
(四)提交方式:同时提交WORD文档和签章后的PDF文档,请以“湖南自贸研究院项目申报+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课题序号”形式命名,发送至邮箱hnftzri@126.com。
五、评审程序
本次研究项目采用专家评审制,申报受理后由自贸研究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评、终评等两轮封闭评审,择优立项。
六、项目研究和结项要求
(一)项目执行期间,项目单位和个人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项目研究应紧跟国家战略需要,以解决湖南自贸试验区重大现实问题、服务湖南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为导向,提出有决策参考价值与实践应用效果的思路和对策,形成具有战略性、针对性、创造性和可操作性,能够为有关部门决策或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实践工作的研究成果。
重点课题:3-5万字的正式结项报告,5000字以内的决策建议或具体的方案路径、政策措施、规定办法等文稿。
培育课题:2-3万字的正式结项报告,5000字以内的决策建议或具体的方案路径、政策措施、规定办法等文稿。
(三)结项成果要求坚持成果应用导向,经自贸研究院组织的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
七、联系方式
向萍(湖南大学):0731-88684626
18711089118
周莉(省商务厅):0731-85281219
附件: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研究院项目申请书.docx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研究院
2024年11月24日